“一个好读者,文本中的一切在他身上都有回应”

《文学死了吗》希利斯·米勒


文学利用了文字这个奇特力量——当根本不指称现象世界时,仍能具有指称能力。用萨特的奇特术语来说,文学利用了文字的一种非超验(non-transcendent)的特点。萨特此话的意思是,一部文学作品中的文字并不超越自己,,指向它们提到的现象界事物。在以这种虚构方式运用的最简单词句中,就凝聚着文学的全部力量。

卡夫卡验证了这种力量。他说,文学的全部潜力,就是在像“他打开窗户”这样一句话中,完全用文字创造了一个世界。卡夫卡的第一部杰作《审判》第一段的结尾,就运用了这一力量。那里写到,主人公乔治班德曼“一只胳膊支在桌子上坐着……看着窗外的河流、桥梁,对岸嫩绿的山”。


文学作品并非如很多人以为的那样,是以词语来模仿某个预先存在的现实。相反,它是创造或发现一个新的、附属的世界,一个原世界,一个超现实。这个新世界对已经存在的这一世界来说,是不可替代的补充。一本书就是放在口袋里的可便携的梦幻编织机。


文学大幅度、大规模地运用了词语具备的一个特质:甚至在没有任何可确认、在现象界中能够证实的所指,词语仍有意义。


笑也是暴力的,叶芝和弗洛伊德都懂得这一点。所有文学作品都有梦的那种能产生笑的奇异品质。笑本来是想保护我们,却再次越轨,同时又让越轨保持在一段距离之外。


为什么文学中有这么多暴力?为什么这种暴力是令人愉悦的?似乎文学不仅满足了想要进入虚拟现实的欲望,而且那些虚拟现实又常常(不论多么隐蔽地)进入了死亡、性的夸张暴力,以及语言的非理性中隐含的颠覆性。同时文学又以不同方式,保护我们免受这些暴力。


我们称之为文学作品的这些虚拟现实,其主要特征是什么?

特征一:它们互相之间都是没有可比性的。每个都是特别的、自成一类的、陌生的、个体的、异质的。

特征二:既然文学指称一个想象的现实,那么它就是在施行(performative)而非记述(constative)意义上使用词语。


文学理论的繁重标志着文学的死亡。……理论不仅记录了文学即将死亡(文学当然不会死亡),同时又促成了这一“不死之死”。


掩藏秘密,永不揭示它们,这是文学的一个基本特征。……这类秘密也非琐碎或无关宏旨。该做的整个意义都依赖于读者永远无法了解的东西。读者想知道,需要知道,才能真正理解这部作品。阅读文学作品所产生的情感之一,就是没有平息的好奇心。


文学作品以施行而非纯粹记述的方式使用语言,其标志之一就是文学的创造力有赖于修辞。它们说明此物与彼物之间有类似性。这种类似性常是由词语创造出来的,而非实物本身的特征。


文学可以定义为一种奇特的词语运用,来指向一些人、物或事件,而关于它们,永远无法知道是否在某地有一个隐性存在。这种隐性是一种无言的现实,只有作者知道它。它们等待着被变成言语。


文学仿佛谎言,因为文学作品与谎言都是与事实相反的,都没有对应的指称物。二者的另一个相似处在于,如果它们被相信了,都可以有施行的效果。


雪莱说“世界的未被承认的立法者”,这实际比初看起来要复杂。诗人是立法者。他们制定社会借以运行并控制社会的法律。诗人扮演的是摩西或莱克格斯的角色,这两个地方立法者确立了奠基性法律,由此产生了两个不同的文化——希伯来与斯巴达文化。但雪莱的诗人又是“未被承认的立法者”。他们工作不息,一次次创造着世界。我认为这是说,诗人作为立法者的活动是秘密的、偷偷的、看不见的,人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摩西或莱克格斯的法律却是公开宣布的。就摩西来说,《十诫》刻写在律法的石板上,由他从西奈山顶拿下来,给人人阅读。雪莱似乎暗示说,诗人是立法者,因为他们在阅读其作品的读者心中,确立了意识形态的想法(所以是无意识的或者“不被承认的”),会控制那一具体社会的行为。


我们在阅读特罗洛普的小说、詹姆斯的小说、叶芝的诗时,所进人的虚拟现实是预先存在的,是作者在呼应它时将其揭示出来的,还是由作者选择并碰巧写下的词语创造出来的——这还不能确定。没有证据来明确裁判这两种可能性。文学的权威性就处于这两者之间。不可能在它们之间做出判断,虽然无论对定义文学,还是对解释为什么阅读文学作品来说,没有什么比决定性地一举知道答案更重要的了。


一个好读者,文本中的一切在他身上都有回应,如同詹姆斯说一个好作家与生活的关系:“努力做一个一切在你身上都有回应的人。”这正相反有意悬搁“不信”(后来甚至都想不起来,“不信”是被有意悬搁的)。它意味着尼采所宣扬的“缓板”阅读。这样的读者琢磨每个关键词或词组,谨慎地前后翻看,是在走路,不是在跳舞,生怕文本欺骗了他或她。尼采说:“当我向自己设想一个完美读者时,我总是想到一个具有勇气和好奇心的怪物,他也是灵活的、狡猾的谨慎的,是一个天生的冒险家和发现者。”缓慢地阅读、批判地阅读,意味着处处都要怀疑,质疑作品的每一细节,力图知道魔法究竟是怎样运作的。它关注的不是作品打开的新世界,而是这世界是如何打开的。这两种阅读方法之间的差别,可以比成一边是沉迷于《绿野仙踪》中巫师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,另一边则是看到表面背后的表演者,拉着杠杆,操纵着机器,制造着一个虚假的幻象。


应该记住,文学作品一直具有强大的批判功能。它们挑战者主流意识形态,同时又强化它们。


《瑞士人罗宾逊一家》对孩提时的我来说,既产生了对外部的恐惧,也平息了这种恐惧。这恐惧必须不断地再次面对,原则来说它是无尽头的。对罗宾逊一家来说,有五花八门的大量食物,也有无穷无尽的野蛮、危险,它们都需要被杀死或驯服,但永没有希望竭尽它们。

这种激起恐惧又总是部分平息它的机制可以解释,为什么阅读一部文学作品总是不够的。一个热衷阅读的人,总需要再有一个虚拟现实。无法毕其功于一役。喜欢读推理故事的读者,知道我是什么意思。他们也会明白,激起恐惧然后总是部分地平息它,这些都是极为愉快的。推理小说给人带来巨大快乐,但它们并不能完全令人满足。你总是需要再读一本。总是有下一次谋杀等待被破解,也许是你自己无意犯下的,如同俄狄浦斯无意中杀了亲生父亲莱乌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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